作者:Mandy Chen
加州州长Gavin Newsom 和州议会参众两会领袖6月25日宣布延长加州驱赶禁令至9月30日,并对之前的SB-91进行修改,颁布了最新法案AB-832(COVID-19 relief: tenancy: federal rental assistance),现已生效。该法案不仅将SB-91法案里关于驱赶禁令的截止日期推迟到9月30日,同时,还将确保加州迅速使用超过50亿美元的联邦租金补助,补助范围扩大到从去年4月份开始的逾期租金,和租户和房东的至9月底的预期付款,申请的范围最长可以12个月,补助比例增加到100%。新法案基本沿袭了SB-91的规定,并加大了租金补助力度。笔者将通过本文对AB-832法案进行解读,希望能解决大部分房东对新政策的困惑。
新法案生效日期,截止日期以及重要时间节点?
AB-832法案于2021年6月29日生效,驱赶房客相关的禁令持续到2021年9月30日失效。
该法案有以下重要的时间节点:
- 2020年3月1日前:不受法案保护期间
- 2020年3月1日-2020年8月31日:法案保护期
- 2020年9月1日-2020年1月31日:法案过渡期
- 2021年2月1日-2021年9月30日:禁令延长期
- 2021年7月31日前:如果租客在2021年7月1日前有欠租,房东给租客必须发一份权利义务告知书。(我们律所可以协助)
- 2021年2月1日-2021年11月1日:禁止通过小额法庭向租客主张欠租
- 2021年10月1日-2022年3月31日:法案恢复期
该法案相比SB-91,有什么变化?
该法案推迟了禁令的截止时间,但针对驱赶房客,并没有太大的变化。有关哪些租客受法案保护,哪些租客不受保护,请见关于SB-91法案的解读。
- 加州范围的驱赶禁令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。
- 房东只能从2021年11月1日起向小额法庭提起诉讼收回租金。
- 2020年3月1日到2021年9月30日的欠租不可以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者售卖。
- 房东需要在2021年7月31日前给欠租的租客发一份权利义务告知书,如果不发告知书可能会严重影响以后的驱赶和讨回欠租的程序。
- 房东不能向主张late fee。
- 房东不能擅自将押金用于抵消疫情期间的欠租。
- 房东不能擅自将新交的租金用于抵消疫情期间的欠租。
- 房东可以参与州政府启动的租金补助计划,符合条件者可以拿到100%的欠租。
禁令解除前,是否不能驱赶房客呢?
不是的。有很多客户找到我们时会问,是否禁令解除后,才能驱赶房客,然而事实上,在禁令期间,法院一直受理驱赶案件。禁令对于驱赶房客,增设了很多难度和要求,但并不意味着不能驱赶。我们律所在疫情期间处理过非常多的驱赶案件,很多最后都以驱赶成功结束。因此,无论是欠租还是租约到期,或有其他违法行为,都可以联系我们律所,或者发邮件到info@dililaw.com,我们会帮您免费分析您的情况,看是否符合驱赶条件,以及如何驱赶。
禁令解除后,驱赶房客会更容易吗?
可能会。从这次的AB-832法案来看,政府还是鼓励房东和租客先申请政府补助,如果在法案恢复期,也就是从2021年10月1日到2022年3月31日期间,出现新的欠租,补助没有申请成功或租客不配合,房东可以根据欠租驱赶房客。另外,AB-832法案对法案恢复期的驱赶也增加了部分限制条件,但是会比禁令期容易驱赶。
关于加州补助的详细分析,请见关于加州补助政策的解读。
房东是否该参与租金补助计划?
虽然这项加州租金补助政策很大程度减少了房东租户的损失,但需要注意的是,一旦申请成功或正在申请该补助,将不能根据那段时间的欠租、late fee等欠款进行驱赶。因为,该法案的目的就是让房东减少损失,也让租客暂时不要面临被驱赶的风险,但如果租客想参加这项补助,房东就要做好不能以这段时间的欠租作为理由进行驱赶。
本文仅讨论新法案AB-832的适用情况,不涉及任何其他联邦,州,县以及市层面的驱赶法案或者政策。疫情期间驱赶非常复杂,如果对自己情况尚不清楚的,欢迎添加下方微信咨询李荻律师事务所,或者发邮件到info@dililaw.com索要一份“驱赶房客信息表”,填写后发给我们。每个案子我们都必须要充分了解案情后才能给出判断。
李荻律师拥有丰富的代理驱赶房客案件的经验,案件遍布Los Angeles, Orange County, San Bernardino, Riverside等地,成功为多位房东解决燃煤之急。如果您需要驱赶房客或是想了解更多有关驱赶房客的信息,请立刻联络李荻律师事务所。
电话:626-723-4849
邮箱:ud@dililaw.com
微信公众号:dililawpc
参考资料:
https://leginfo.legislature.ca.gov/faces/billTextClient.xhtml?bill_id=202120220AB832
**本文由李荻律师及其团队原创,版权属于李荻律师事务所。转载请注明出处,使用不得侵犯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。